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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卖“国色天香”十字绣价值6000元
Θ联科绣花网[乐绣网] 十字绣专题-十字绣新闻  Θ添加时间: 2018-12-07

偷拿同事绣的大型十字绣,上淘宝网找人代卖,还上传图片到QQ空间请代卖卖家“评鉴”。昨天,这名无知女孩在镇海法院受审,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罚金三千元。

小金, 22岁,台州人。初中毕业后辍学,在宁波镇海一家外贸公司做文员。

她喜欢名牌,追求潮流,赚来的钱几乎都用来买漂亮衣服和时尚饰品,是典型的月光族。

公司里有很多同龄小姑娘,工作之余很喜欢绣十字绣。

前不久,同事小朱的一幅大型十字绣品快完工了。十字绣长175厘米,宽92厘米,名字叫做“国色天香”,是一幅大型花卉绣。

为了这幅绣品,小朱每晚要绣上两三个小时,历时半年多。一家十字绣店看中了小朱的绣工,想以5000元的价格收购“国色天香”,小朱没答应。

去年9月,还剩最后一片叶子没绣,线却没了,想到不少同事们趁休息时间在公司绣十字绣,可能会有多余的线,小朱将“国色天香”拿到公司,放在更衣室内的公共储物间里,没有上锁。

小金看在眼里,觉得这幅十字绣很漂亮,一定很值钱。

她趁大家都在办公室忙,遛了出来,把“国色天香”偷偷搬回了家。

小金给十字绣拍了照片,拿着照片去各家十字绣店打听。店家告诉她,这幅作品大概值26000元。她决定卖掉换点钱花。

小金在淘宝网上联系了个代卖的卖家,开价26000元,对方说要先看看,品鉴一下。小金将十字绣的照片上传到个人QQ空间里,让对方看。

QQ空间,只要是QQ好友,都有权限浏览。这下,空间里的照片被几个同事看到了。

事情传到小朱耳朵里。小朱质问小金,小金拒不承认偷窃十字绣,小朱报警。


警方介入后,小金很快承认了偷拿小朱绣品的事实。因淘宝代卖卖家说,还要看下实物的绣工及所用的绣线,才能决定是否能以26000元的价格卖掉,小金已经通过快递将“国色天香”邮寄给了淘宝卖家。

警方联系快递公司,查明十字绣已经到达目的地,但还未被收件方签收。小金申请要求将绣品寄回镇海,退还给了小朱。

经鉴定,这幅“国色天香”十字绣价值6000元。

今年4月2日,最高院联合最高检下发了《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盗窃罪的数额认定作出了重新解释,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的司法认定,较之旧的标准均有所轻缓。镇海法院判决,小金构成盗窃罪,判处罚金三千元。

来源: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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