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服装信息 > 政策信息 > 正文
企业出口菲律宾产品将可享受关税优惠
Θ联科绣花网[乐绣网] 服装信息-政策信息  Θ添加时间: 2018-12-07
    自5月11日起,我国对菲律宾签发中国-东盟原产地证书FORME,我国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从即日开始接受企业申请。只要是属于菲律宾《降税产品清单》的产品,出口企业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 FORME证书都可以享受15%的关税优惠待遇。

  当前,随着欧盟和日本相继调整其普惠制方案,对我国出口产品逐步减少、取消普惠制关税优惠政策。如何寻找替代优惠待遇,已经成为众多外贸出口企业急需解决的问题。目前我国实施的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主要包括《中国- 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FORME)、《曼谷协定》优惠原产地证明书以及《中国与巴基斯坦优惠贸易安排》优惠原产地证明书。今年1~4月份张家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已经成功地为辖区内的出口企业签发了《曼谷协定》产地证明书109份/272万美元,《中国-东盟》区域性优惠产地证明书13份/142万美元,企业因此可以享受关税减免100多万元人民币。

  2004年11月29日,中国-东盟签署《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货物贸易协议》,2005年7月 1日正式实施。按规定,原产于中国和东盟的约7000个税目的产品相互给予优惠关税待遇,以自由贸易区的税率实现彼此货物的通关。自2005年7月20日起,我国已经正式对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缅甸、新加坡、泰国等6个国家签发中国-东盟原产地证书FORME,菲律宾为第7个国家。(励荣)
来源:中国纺织报
以下花样可直接上绣花机做货:
乐绣(联科)制衣刺绣网